本院于2024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施利琼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屈艳祥
联系电话:0872-2209574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本院于2024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施利琼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屈艳祥
联系电话:0872-2209574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