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大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章保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为题,围绕诉前调解的制度规范、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重要意义、市法院推进诉前调解的创新实践、当前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思考五个方面,为大理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暨2024年政治轮训班学员进行专题授课。
黄章保指出,诉前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的是重心前移、内外衔接,通过前端化解来控制和降低法院诉讼案件的总体增量,它是人民法院立足于回应“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探索形成的一种司法治理政策,通过前端治理实践,推动形成诉前多元解纷大格局,满足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和多元化解的现实需要。
黄章保重点围绕市法院深化拓展“金花+N”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完善“大理市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机制建设,以及推动“两中心”融合衔接,实现调解速裁“一站通办”等方面,全面介绍了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黄章保强调,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形势下,通过“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使得矛盾纠纷通过非司法手段尽可能分流、化解在诉讼前端,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既能更好地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同时也能有效缓解法院人案矛盾。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需求,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